一米深的土坑中,埋着一个箱子!
拂去那箱子上的土渣,抄起锄头狠狠砸下去!
这个箱子自己发誓永远不会再开启,今天,自己违背了自己的誓言。
当年自己曾经立誓,永诀江湖不再过问世事!
如有违背,死无葬身之地!
箱子破开,刘晓飞动作缓慢从箱子里掏出一个熟悉的背包!
这个用河马皮做的背包,陪伴了自己整整三十年的光阴和岁月。
里面装着的,是自己曾经叱咤风云的武器,令四大势力闻风丧胆的家伙什。
袁延涛,就曾经被这里面的家伙什变成了干干净净的太监。
摸着这上了黄油的背包,刘晓飞粗糙厚实的手一阵阵颤栗。闭上眼睛,感受着手心中传来的熟悉的武器欢快的欢愉,刘晓飞忍不住憨厚的笑了。
小心翼翼将背包放好,刘晓飞拿起了剪子有条不紊修剪果木。
阳光灿烂,天高云淡,正月十五就要到了。
明天,是个好日子!
“这是我钦定的号角天使。他们都有着非凡的战力。”
“这是八个驱魔人。他们的战斗力你也见过。”
“还有这四位内廷枢机,我选的是keep和Jeff。他们也是格斗高手。”
“按照规定,除去我和帕特总枢之外,我们只能带十八个人进入神圣小屋。”
“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大的努力。”
圣罗家族走后,金锋足足睡了六个小时才醒转。
或许是大限已到,这一觉金锋睡得很美。自从自己被那双头蛇咬了之后,这是睡得最好的一觉。
醒来的时候,阿克曼已经抵达庄园。
还是在那张柔软无比的沙发上,金锋接见了阿克曼。
没错。就是接见!
金锋,当得起接见这两个字!
驼背的阿克曼就坐在那口水晶棺材的旁边,左手手握住金锋的手,不住的为金锋祈福祝祷。
人间半神的阿克曼穿着最奢侈的金丝圣袍,右手握着万皇之皇的权杖大声的诵念着圣经。
“他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他们的身上。在他四围如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介意。”
“你当刚强壮胆去行。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因为耶和华神就是我的神,与你同在。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
“万能仁慈的主啊,请赐予我光明,让我的信仰能寻着心的方向抵达彼岸。”
“万能仁慈的主啊,请赐予我健康,让我的残躯迸发出这最后的力量。”
“焚天的火焰在燃烧天空,天使们已经吹响了末日号角。火雨在下着,您的子民们在哭泣在祈祷。”
“请赐予我们的力量,阻挡这末日的降临,让恶魔退散,让光明,重现人世。”
“勇士必将得到康宁,必将得到永生。”
祈祷完毕,阿克曼亲自将传了近九个世纪的银十字项链慎重挂上金锋脖子。
“虽然我不是上帝信徒,但我还是谢谢你的祝祷。阿克曼。我的朋友。”
“我的身体已经病入膏肓,但我还有两件事没有完成。”
“明天,如果我无法开启神的国度,请你,和帕特总枢搭把手。”
老帕特在旁边向金锋深深鞠躬应诺。
“您的所言,皆是法旨。”
阿克曼握住金锋的手,苍老驼背的腰压得极低像骆驼上的驼峰,他在金锋耳畔轻声细语:“我,永远都是金家军的一员。”
“虽然,我是异族!”
“虽然,我进入金家军的时间最短,但我,也长了金家军的骨头。”
金锋枯槁灰青的脸微微扯动,苍暮垂垂深陷眼眶的眼无神看着阿克曼,嘴唇蠕动轻细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