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马芳玲一起去逛街,正巧现在春夏季节交替,所以商场里挂满了夏天的衣服。
江暮晓看来看去,也就买了几件简单的短袖t恤,裤子千挑万选了一条黑色的铅笔裤。
这几年流行的是喇叭裤,江暮晓也是找了很久才看见一条铅笔裤的。
这几件衣服也很便宜舒适。
她买完之后,马芳玲就拉着江暮晓去了梦黎。
梦黎在这年代算是中高端品牌,胜在时髦,成为很多人追逐的对象。
马芳玲一边逛一边说,“他们最近不知道是不是新换了一个设计师,也太好看了吧!”
她小康家庭,偶尔买几件牌子衣服穿也没什么的。
很快,马芳玲就挑选了一条连衣裙,“暮晓,你看看,我穿这个怎样?”
江暮晓抬眼,这是她设计的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当时她参谋的对象确实是马芳玲这样的年轻女孩子。
“好看。”
“你先帮我拿着包包,我进去试衣服。”
马芳玲说着,把自己的背包递给江暮晓,进了试衣间。
江暮晓则站在外面等着。
一晃眼,竟然看见杨思思也进来了,杨思思正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依旧盛装打扮。
江暮晓惊讶的看着他们。
这个男人不是霍均臣,也不是上辈子她后来跟的那个老男人。
想想,那个老男人好像在杨思思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出现。
现在还有几年。
这个对象,看样子也是有钱人,而且很年轻,她上辈子并没有听说过。
杨思思也见到她了,红唇微扬,走上前来,“你也来买衣服啊?”
她语气很傲慢,高高在上的看着江暮晓。
出于礼貌,江暮晓还是喊了她一声姐。
杨思思却冷哼一声,“怎么,你现在买的起这个牌子了?果然是跟霍大少在一起了吧!”
她眼中浮现一丝嫉恨,那样的眼神,让江暮晓神色也渐渐冷了下去。
杨思思果然变了。
上辈子的她没有恨她的,但如今,因为一个霍均臣,她竟然这么恨她。
她别开脸,“我跟着同学来的,没钱买。”
“没钱买你还进来?”杨思思一脸嫌弃,一面喊店员,“你们怎么回事,店不是顾客逛的吗?她没钱你们还放她进来?”
江暮晓一脸惊讶的看着杨思思,没想到她会这么疯。
杨思思还在说,“你们看看她手里拿着这么大的包,也不知道会不会藏东西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