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而6五回手一个巴掌,打在狗的头上。
数十公斤重的大狗居然被这么一个巴掌打得横飞起来,在空中旋转了好几圈才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都是兔起鹘落,短短几个刹那的事情。大狗已经躺在地上,整个脖子给硬生生的拧成了麻花状。刚才还龙精虎猛的野兽,现在只剩下身体微微还在抽搐了。
“啊,太厉害了!”汤玛士的嘴巴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了,“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神秘的东方功夫?”
除此之外也没其他解释了吧?汤玛士心头又惊又喜,居然真的给他遇到了这种事情?
6五似乎想说话,但是马上他看着汤玛士的表情就凝滞下来,汤玛士愣了一下才明白6五看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身后。
在汤玛士身后的方向,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冲出树林。
那些士兵同样穿着迷彩服,和老兵小兵相似,不同的是,他们手上都拿着枪。那是全世界最流行的枪械之一的ak47,或者具体点说,是ak47的中国版,56式突击步枪。这种武器在东南亚极其流行。
追过来的士兵肯定不会很多。因为稍微逻辑推理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敌方哪怕因为听到枪声而派人过来看看,派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小分队。而一个小分队么,十几个人、二十几个人就是极限了。但是理智归理智,现实之中看到武装士兵一个跟一个冲出丛林的时候,那种精神上的恐惧和震撼却不是理智能够对看。
而且他们不是呈纵队,从一个地方依次冲出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多个位置扑出来。感觉上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追上来了!汤玛士脸色白,他已经知道敌人追在身后,但是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追上来。
不过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了狗在前面用叫声引路,这些土著士兵在丛林里面的前进度要比汤玛士这种外行人快得多了。事实上,正如前面说的,汤玛士这种外来者,在丛林中的度连受伤的人都不如,被追上一点也不奇怪。更别说他们之前的距离真的太近了。
如果不是丛林的话,也许他们连对方张什么模样都能看清楚了。
怎么办?!
第一个冲出来的士兵已经看到了这边。6五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汤玛士的金色头,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东西,几乎一眼就能看到。那个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用汤玛士听不懂的话大喊着,同时将枪口指向这边。
汤玛士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陌生的话语之中夹杂着强烈的敌意和警告。
黑洞洞的枪口不是开玩笑的,而此时双方的距离也太近了,只有二、三十米左右吧。更别说四面八方都冲出了敌人,就算想逃,也一时不知道逃向何方。
会死……这下真的会死!早知道就该找个坐在办公室里安安心心度日的工作,而不是当一个全球乱跑的杂志记者。更不应该来到这个鬼地方。
说起来,当初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汤玛士还真的是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因为他可以公费出差到这神秘的东方(而且可以呆相当长的时间)。就像很多西方人都拥有的一种迷信一样,汤玛士也认为东方有一些神秘的自然力量,他一直期待能亲眼见证这些神秘的力量——当然,如果有机会能得到传授就更好了。
不过,这些胡思乱想只是一闪而过就被迅的丢出脑子——因为现实已经没有给人胡思乱想的闲暇了。那个士兵已经停下脚步,举着枪对着汤玛士,他的喊声更加激烈,声音里敌意更强,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马上就会开枪的。
听不懂他喊的是什么,但是此时此刻,不用听懂也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别无选择的汤玛士只能做出投降的动作双方抱头,并且蹲下来,以示自己没有武装。
然后他听见了一声划破丛林的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