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节 超凡11(1 / 3)

马辉举着自己手里的摄像机。

这种东西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将其藏在衣服口袋了,通过一条不起眼的线连上外部的小摄像头,如此就形成了隐藏效果。通常来说是很难察觉的。当然更加正规的办法(也就是此刻他做的)就是将它光明正大的摆在手上,用主镜头拍摄。

各种体育团体比赛之中,常常有所谓“横扫千军”之类说法。但是知道的人都懂得,这些其实是一种艺术性的夸张。特别是足球,单单上场的球员就十一个。说句实话,哪怕金靴奖的得主过来,独自一人迎战一群甚至尚未成年的青少年学生,他也没什么胜算。

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比赛,甚至可以想象那位国脚将要如何的绝望他就像是一头冲进斗牛场的公牛一样,只能被人家调戏至死。

当然了,如果对手是和他同档次的,或者说,至少也是够得上“职业球员”这个水平的,那就是更加不可能了。说到底,足球是一个团体运动。它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可远不如拳击。事实上,哪怕是拳击,要是拳王在擂台上要是面对两个二流拳手,他的胜算也不大。

但是这一次,他真的看到了一次个人英雄主义。

那个叫做陆五的家伙,简直就像是一台永动机!

他明明知道对方昨天喝了酒,他明明从别人嘴里知道对方是结结实实的踢满了一百二十分(这个消息是完全可以相信的),但是今天陆五已经踢了超过九十分钟,但是那跑动的劲头……与其说那是一个人,不如说那是一条狼!

是的,如果用动物来对比,他宁可把陆五比作一条狼。因为只有狼那种生物,才会用远距离的长跑来追逐猎物。据说狼的耐力极其惊人,为了捕猎,它们可以跟在猎物后面追逐上好几天,直到猎物自己精疲力尽的倒下。

张总的队伍已经再一次获球,在敌人其他队员疲软无力的抵抗之下,他们几乎是轻而易举的突破了敌人的防线。几名球员彼此合作冲入禁区,抬足就射。守门员纵然全力扑救,却奈何不了这个角度刁钻的球。球破网而入,裁判宣告进球有效。

外面的比分牌上,有人把比分加一。

这是一次精彩的破门。虽然说有点利用体力优势欺负对方,但是精彩的破门就是破门,本来在这种档次的比赛中,这么一个精彩的入球会引起观众们的喝彩。但是这一次,哪怕不能说没有喝彩,起码也是稀稀拉拉,不值一提。

足球回到了陆五这边,一开场,球就被传到陆五脚下。他如一头蛮牛一样,带球就冲,丝毫没有考虑其他的同伴。事实上,他虽然带球,速度却要比那些已经跑不动的队友快上很多。对手急速回防,想要用人数优势在中后场将陆五截住。奈何陆五跑到中场的时候,抬脚就是一个远射。

马辉敢发誓,自己亲眼看到中场射门的例子至少一百次,而这其中真正射门成功的,绝不会超过三次。这种距离想要把球踢进去,需要除了技术还有运气,而且不止是一点点的运气。他的目光盯在空中的足球上,看着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然后擦着守门员的手指头,飞进了球门。

裁判哨声吹响,整个球场欢声雷动。从这个声音就知道,现在观众们的注意力和好感倾向在谁的身上。

场上的比分已经变成了九比十一。对于职业比赛来说,简直就像是神话一样的数字。

其实严格的说,整体的情况就和昨天是一样的。也就是菜鸡互啄,双方都长于进攻,拙于防守,以至于变成你进一个球,我进一个球这样的拉锯战。只不过昨天的时候,陆五还有那么一群队友来做配合,今天就连这群队友都省了。

至少是看起来,他一个人就可以吊打面前十一个了。事实上,除了守门员外,其他的球员几乎对这些比赛谈不上有什么帮助。

马辉感觉到自己似乎在做梦。这个家伙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