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四章:了尽春秋存道骨69(2 / 2)

人,梅女士并没有与鲍伯一方签署过任何有关商业行为的协议”。

这时,鲍伯递予一个眼色与李律师,李律师马上起身,也来到了客厅中央,马上反驳强子。

“这位先生”,李律师瞅着强子,心说,怎么称呼此位呢?

强子微微一笑,望向李律师,主动自我介绍道,“我姓景”。

“哦,景先生,我姓李,鲍伯先生的法律顾问”,李律师也赶紧做了自我介绍。

而后,李律师继续说道,“景先生,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虽然不是梅女士的第一债权人,但,质押书不是商业行为吗?且是正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行为,请景先生注意用词”。

“李律师,你是专业律师”,强子也不示弱,继续阐述观点,“你所指的商业行为,是你们与梅女士的协议抵押人的商业行为,也就是梅女士第一债权人的商业行为,而不是与梅女士的直接商业行为,我理解的没有问题吧?”

强子与李律师,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像法庭辩论似的。

这时,鲍伯已经不耐烦了,他斜眼看了身旁的陆家女婿,陆家女婿没有任何地不适,而客厅里,大家都在专注地听着“债权人”与“债务人”代表的辩论。

“好啦,别说这些虚的”,鲍伯开口制止双方辩论代表,说道,“说实事,不论我们是梅女士的第几债权人,梅女士都是我们的债务人,欠债还债,天经地义,有什么好争论的?”

得到了主子的撑腰,李律师马上正色对强子说道,“景先生,你们还是面对梅女士的债务吧!你们都没有看过文件,让我来告诉你们,你们即将面临的是什么?”

“谢谢李律师的好心提醒”,强子可不会让李律师来做阐述,再怎么着,主动权是要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于是,强子说道,“李律师,你们手里一共有两份质押协议书,一份为股权质押书,质押金额不详,但质押标的,也就是质押物,是夫妻共有股权的百分之四十五;另一份就是陆家老宅院抵押后,抵押协议的质押书,质押金额同样没有标注”。

“呵呵,李律师,不得不说,你们的操作手法,可比某些人要狡诈许多”,强子不无讽刺地说道,“连商业活动的协议金额,都不约定,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你们与梅女士的第一债权人存在关联交易,这是好听的,说难听了,你们就是为梅女士挖了借、贷一条龙服务的坑呢!”

风树听到女婿强子说到,“一条龙借、贷坑”,随之了然,他仍坐在客厅角落里,提高了声音,很配合女婿地说道,“哦,原来是资金借、贷、使用三方,合起来把梅女士给坑了”。

“女婿”,风树喊了一声强子,又继续为他的定论做进一步地解释,“这好比,梅女士怀揣宝贝,此宝贝被A盯上了,于是,A探测到梅女士的喜好,A委托B为梅女士专项打造了梅女士的喜欢,梅女士为了自己的喜好,就需要大量现金,这时,C出现了,为梅女士提供可以满足其喜好的资金,交换条件就是以梅女士怀揣的宝贝作为抵押物,梅女士经受不住诱惑,以宝贝作为抵押物,与C签署了抵押协议,从C处获得了资金,继而,梅女士把从C处借贷来的资金,放到了为其提供喜好的B处”。

风树讲解到这里,鲍伯冷着一张脸,紧闭着嘴,眼睛里发出危险的光;而裕子却带着恐慌的目光望向风树,在心中暗叫“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