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俗作‘莅’及
‘邪’,并非也。”陆德明曰“邪,古无此字,说文作‘○’。”易顺鼎曰“按淮
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
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
贵者。”
谦之案“○”与“莅”义同。“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
临也。”“○”,玉篇“力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
即以道临天下也,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惚无形之实。”
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国将兴,听于人;国
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
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故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韩非子引“非其
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字,是也,傅本
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老“故”作“则
”,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民’皆作‘人’
。案韩子自作‘民’。”王先慎曰“上当有‘非其神不伤’句,惟赵孟俯本无,疑刊
本书者从误本老子删之也。河上公、王弼、傅本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
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
)、陆先生本作‘之’字。然‘之’‘亦’二字形似,故写者误作‘亦’字,今用‘之
’为是。言非此鬼之不伤物,但为人以道莅天下,能制伏耶恶(顾本、强本成疏‘耶’
作‘邪’),故鬼不复伤害于人,力在圣治(顾本成疏‘治’作‘理’),故云‘圣人
之不伤人’也。”
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王注云“道洽则神不
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
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
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高本汉同。奚
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焉韵。谦之案鲜
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字,傅本四十九字
。敦煌本题“治大国章”,河上题“居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