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双方边境的盗匪没有清理干净,
辽阳府到穆州的山间道路还不安全,
金国使团先到辰州,再由提前赶来的同舟社船队接到镇海府。
此后,这条路线就成为了双方互使的定制。
自政和三年春在按出虎水一别后,
时间已经过去四年多,
徐泽与完颜撒改的身份也对调过来,
其人在官衙中接见了这位女直“老朋友”,一叙别后之情,
但徐泽并没有和完颜撒改谈结盟之事,
这事由他的长史赵遹为代表的幕僚去做——此举符合对等外交的原则。
赵遹的气度风仪折服了完颜撒改等人,
让众人心中那点不快消于无形。
双方在坦诚友好的氛围中,
就同舟社和金国结盟的若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缔结了盟约。
严格地讲,二者之间缔约的,只是有限联盟。
其盟约大致如下
一、双方互相承认对方实际控制区的治理权,保证不主动挑起战争和边界纠纷;
二、同舟社约束高丽,保证其不对金国的边境安全构成威胁,金国也相应减少东部边境的驻军。
三、同舟社保留对辽国外交政策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但不应伤害金国的利益。
四、双方通过军事和外交手段取得的辽国领土,应及时知会另一方,以避免纠纷。
五、全面加强双方的政治和民间文化、经贸交流。
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行为,同舟社水师有义务保护金国南部海岸线不受海盗骚扰(辽国的攻击出外)。
七、此协议有效期为五年。
五年内,可根据形势发展,双方协商调整协议的内容。
五年后,可进一步协商是否续签协议。
这份协议对正与辽国全面战争的金国而言,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其国用于防范同舟社和高丽的大部分兵力得以释放,
国家的战争潜力更足,推进了其后的灭辽进程。
但付出的代价也极大。
如在经贸上,全盘同意了徐泽提出的茶马、盐铁、竹木、兵器等交易项目,
还增加了毛皮、人参、兽骨、角筋等物品,
并且,鸭绿江全线独许同舟社商船通行,直入金国腹地进行交易。
甚至由于处于战争中的金国人力严重不足,
开州铁矿交由同舟社自营。
铁矿一百里范围内,金国不得驻军。
在水师的建设上,徐泽作出了重大让步,允许金国保留水师,
但编制人数限定为一个猛安三百人,战船总料数不得超过五千料。
这是一份注定只能保留五年的有限协议,
双方都很清楚,决定协议能否有效执行得,
只能是双方的实力对比。
协议签订后,
金国一面加紧推进政治改革,以进一步增加战争潜力,
一面大规模调动国内兵力,新的金辽大战即将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