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听了儿子的话,立刻站起来说“对对对!时间不早了,我们不能耽误月儿和弟妹休息,昊昊妈,我们走吧!”
“好好好!走!”李经伟妻子还没和蓝妈妈说几句话,就被丈夫催促着离开,她只能意犹未尽的对蓝妈妈说“明天你们去参加婚礼吧?到时候再聊!”
蓝妈妈尴尬的说“我们没有接到请柬,所以不知道昊昊堂姐明天结婚,我们也没跟单位请假,你知道月儿爸在单位的位置很特殊,如果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所以……”
李嫂连忙说“理解理解!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以后再见了!”
大家都知道,收到结婚请柬就意味着又要随份子,份子钱在那个年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单位同事结婚要随份子,亲戚朋友的红白喜事也要随份子,还有升学宴、满月宴、寿宴等各种宴请,也是要奉上红包以示祝贺。
那么,这个习俗是何时形成的?据说先秦时期还没有这个习俗,到了五凤二年秋八月(公元前56年),汉宣帝刘询脑洞大开,下了一道圣旨曰:“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
刘询的这段话是说,现在民间嫁娶禁止摆酒席,搞得百姓都没有生活乐趣了,这样不好,要改。
皇帝的一声令下,开启了婚礼的新纪元,此后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头百姓,结婚时都可以大摇大摆地摆酒庆贺了。
但是,参加酒席的宾客一般还不会直接出“份子钱”,而是比较含蓄地送一些礼物。
直到朱元璋发布了一个《教民榜文》,第一次从官方层面提出了“份子钱”的重要性
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流周给。”
也就是说,乡里如果谁家结婚钱不够,大家一户出一点,就把婚事办了。而且还要求将此形成制度,乡亲们互相帮助。
从此,在熟人结婚的时候送“份子钱”,便在民间流行开来,成了一种重要的婚嫁礼俗。
所以有人把朱元璋称为“份子钱”的鼻祖,也是基本符合事实的。
份子钱原本是亲戚朋友间为了互相帮助而拿出的,可后来经过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