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轻人敢肆无忌惮地议论凌家,可他们却不敢动怒或者生气,没办法,时过境迁,凌家早已不是当年那天灵城第一势力了。
那些凌家子弟暗自咬牙,认为凌天的出现,丢了他们的颜面,一腔火气无处发泄,也只能发泄在凌天头上。
“这该死的混蛋,怎么不死了算了!”
“各位,那家伙已不姓凌,和我们可再无关系了。”
一个凌家子弟忍不住出声。
“哈哈哈,瞧瞧,连凌家都不愿认那个傻子了,这傻子可真够可怜的。”
酒楼中,一阵哄堂大笑。
那些凌家子弟神色僵硬,讪讪不语。
“唉,这傻子太可怜了,给他一根骨头吃。”
一个陈家子弟站出来,拿起一根猪骨头,隔着窗口远远扔了出去,落在了凌天脚下。
“傻子,赶紧吃吧,别饿死了。”
那陈家子弟大声说道。
一下子,酒楼中的气氛沉寂了不少,这种行为,无疑等于是羞辱凌天,比打脸都狠。
但没有人说什么,因为那是陈家的子弟,如今的陈家,可是天灵城第一势力,权势滔天,势力之大,比当年的凌家都犹有过之。
原因就在于,陈家出了一个好女婿——张鹏举。
像眼前这陈家子弟,名叫陈天奇,是陈玲玉的亲弟弟。
若非当年陈玲玉退婚,陈天奇还得叫凌天一声姐夫,但现在……当然一切都不一样了。
凌天是一个沦落街头的傻子,而他陈天奇,俨然是这天灵城第一纨绔少爷,其姐夫,更是威名远扬的一位天骄人物张鹏举!
眼下,陈天奇以丢骨头的手段,去羞辱凌天,众人虽看在眼中,但谁会敢说什么?
即便是那些凌家子弟,都一声不吭,低头吃闷酒,心中却是愈发痛恨凌天了,他怎么就没有被冻死在这一场大雪之中?
街道上,凌天止步,看了看脚下的猪骨头,又看了看远处的酒楼,以及酒楼中那一群正对自己指手画脚的纨绔子弟,然后——
他弯腰拾起那一截猪骨头,朝酒楼那边晃了晃,道“以后,自当登门报答。”
说罢,他将猪骨头收起,身影渐渐消失在远处。
酒楼里,众人哄笑,一些人都笑弯了腰,眼泪都差点笑出来。
是的,谁都没想到,面对如此羞辱的手段,那傻子凌天居然……居然还捡起了那猪骨头!
即便是陈天奇都怔了怔,很意外,嘴中嘀咕“还真他娘是一个傻子,还要登门报答,难道他还打算还我一根猪骨头?简直是疯了,哈哈哈哈……”
说到最后,他自己也忍不住笑出来。
酒楼中,哄笑声愈发大了。
唯独凌家那些子弟,愈发不自在了,如坐针毡。
当天,凌家傻子少爷沦落街头,捡起陈天奇所丢猪骨头的消息,就不胫而走,成为城中又一个笑谈。
“诸位,今日暮时,家姐便要回来省亲,陈某要先告辞一步了。”
陈天奇饮了一杯酒,便转身而去。
众人皆起身相送。
看到陈天奇这番威风,那些凌家子弟皆不禁心中暗叹,当年凌家强盛时,他们这些凌家子弟走到哪里,何尝不也如此威风?
可如今……,他们终于体会到什么叫江河日下,无人问津的滋味了。
暮色时分,一艘足有百丈长的宝船,碾压着云层,进入天灵城,引发了一阵轰动,天灵城中的所有目光都不由看向了陈家。
因为这一天,陈玲玉返回娘家省亲,与之相伴的,还有那一位犹如天之骄子般的焚香谷内门核心弟子张鹏举。
当夜,城中许多大势力皆携带重礼,登门拜访,也是在当夜,发生了一件事,令凌家沦为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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