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礼到来前的几天,公国内受到邀请的贵族们陆续来到了托尼斯堡。
朗格看着日益空瘪的粮仓和酒窖皱起了眉头,如果每天都给宾客们做饕餮大餐,恐怕到婚宴那天,即便食物做得再精致、酒水来得再香醇,大家也会感到厌烦。
贵族们是好动的,是闲不下来,朗格提议举行一场狩猎,这赢得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除了那些太老了连骑矛都举不起的老人,没人会拒绝狩猎带来的乐趣。
朗格的领地之所以被称为肯彭山谷领地,是因为这是一片风光明媚的丘陵地区。
层峦叠嶂的山丘交错编织出了一个个小山谷,并被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伴随着随处可见的山泉小溪,这可真是动物们绝佳的栖息地。
托尼斯堡附近的土地是被平整过的,在城堡外村庄更外围的地方,是一大片沐浴在阳光下长满青草的空地和已经被开垦过的耕地,而环绕着它们的,是长满了毛山榉、冬青、栎树和形形色色矮树丛的森林。
一条从城堡大门延伸出来的路穿过了村庄、穿过了草地,让错综复杂的树木们相互退让,通往远处专属于朗格的猎场。
一群冲出狗舍的活泼猎犬几乎是牵引着后面拿着狗绳子的仆从们快步前行,他们后面跟着骑着马兴趣盎然的贵族们,以及被侍从们牵着驮有食物和毛毯的驴子。
今天的朗格出尽了风头,他将自己打扮得风光无限。
他穿着一件艳红色的紧身衣,领圈袖口绣着名贵的貂皮。他的腰带上镶嵌着黄金纽扣,鞘间露出来的匕首柄是用雕刻了花纹的白银制成的。他的裤子是绛红色的,定做的牛皮靴被仆人用猪油细心地擦过,此时正在阳光的照耀下吐露着光泽。
除此之外,他还披上了希格堡男爵送给他的礼物——一件棕色的熊皮披风。这一切让他看上去不是出来狩猎的,而是出来炫耀的。
相比之下,其他贵族们就随意多了,例如沃尔夫伯爵,这个凯尔特后裔果然生猛,刚刚他光着膀子,披着绿色格纹披风,穿着一条宽大的深绿色裤子,踩着一双结实的毛皮靴,推开了要帮助他上马的仆从,独自踩着马蹬上了他那高大漂亮的黑色战马,在其他本地贵族惊诧的目光中骑出了城堡大门。
事实上,这些自认为有着古老法兰克帝国贵族血统的家伙十分瞧不上这蛮族味儿十足的做派,或许在沃尔夫伯爵还是男爵的时候他们敢胆当面挖苦嘲讽几句,但现在却只能在暗中嚼舌根子了。
作为朗格最忠实的封臣,不知道因什么事而耽搁,昨天晚上才赶到托尼斯堡的朱利安自然也跟随着他参与了这次狩猎。
他和另一个戴着黑色大兜帽看不清面容的同行者交谈着,并不想引人注目,走在所有贵族的最后面,甚至都快和牵着驴子和驮马的侍从们混到一起了,但该找到他的还是找到了他。
“朱利安大人,”朗格的贴身侍卫从队伍最前列骑了过来,“朗格伯爵大人想要见您。”
朱利安自然知道朗格想要问什么,“他太着急了,我们本可以到狩猎营地后找个没人的角落细谈的。”朱利安如是想道,却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那个侍卫来到了队伍最前头。
“为什么没办妥?你当时可是如此地信誓旦旦呢。”朗格的话语中透露着不满。
几周前,刚刚从埃斯拜堡回来的朱利安可是十分自信地说过他能够在西蒙来的路上做掉他呢,而现在队伍中那悠然地骑着马前行的西蒙却成了朱利安脸上最大的红巴掌印。
“刺猬身上的刺太多了,连饿狼都不敢下嘴。”朱利安无奈地叹了口气。
“是吗,所以那匹饿狼到底想要什么?只要我想,我甚至可以随时杀掉不听话的熊,更别说他仅仅只是一只狼。”朗格的话如寒风一般令朱利安汗毛竖起。
“他想要找您借点猎犬,”朱利安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