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去喜欢他?”洛希问。“我就算是放下了仇恨,也无法……喜欢上。”
怎么喜欢?沈棣又看上了别人,她的心就算是软的,肉做的,也不敢把自己的心交给沈棣这样的人啊。
“洛希……”
“算了,不提了,吃吧,然后去酒吧玩。这边的酒吧我都没有去过。不知道我这样的明星,会不会被人看出来啊?”洛希摈弃脑子里那种低落的情绪,问。
“酒吧里昏暗不明的,应该不会那么容易认出来的吧?到时候你戴着墨镜。”
“酒吧里戴墨镜?”
“对啊!放心,不会摔倒的,有我呢。”乔以沫笑着拍自己的胸脯。
两个人吃了蛋糕,喝了奶茶,在房间里休息了会儿,八点多的时候才从公寓离开。
到酒吧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
里面正是人多的时候。
很是热闹。
男男女女,灯红酒绿。
洛希戴着墨镜,跟乔以沫在吧台前坐下,乔以沫扭头看向舞台上搔首弄姿的舞女,跟个凯子似的说,“真刺激。”
洛希看了眼说,“我听说你以前在五洲岛的时候也去了酒吧。那里和这里有什么不同?”
“那边好玩,有帅哥走台。这边似乎没有。或者是没有安排吧。你知道的,我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可我不怎么来酒吧的。”乔以沫感叹地说。
第一次来酒吧,还被墨慎九给上了,怀了孩子。
人生就一去不复返了。
调酒师看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抱着奶茶的样子。
古怪地看了他们一眼。
心想,来酒吧抱什么奶茶啊?
还戴着墨镜,不会是眼睛不太好吧?
肯定是的。
要不然谁会在阴天戴墨镜啊?
这里昏暗不明的,不是和在阴天里戴墨镜一样么?
乔以沫和洛希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不把他认出来就好。
“洛希,你这是第一次来我们帝都的酒吧吧?”乔以沫问。
“嗯,确实是第一次。不过我在五洲岛也不怎么会去酒吧。”
“那时候认识我舅舅么?”乔以沫问。
“不认识。”洛希说,“认识后,就更不会去酒吧了。”
“肯定是啊,他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女人去酒吧呢!这种地方不是你勾引别人,就是别人勾引你。”乔以沫说。“当然了,这不是我的思想,而是很多人就是这么想的。你难得去酒吧里想放松放松,可是别人却觉得你是去猎艳的。好不好笑?”乔以沫说完,就注意到不远处的两个男人一直盯着自己看,那眼神就跟看到猎物似的,冷冷地收回视线,看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