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气,“本王?”
“王爷是最佳人选。”龙柒柒也这么说。
“不,白子,白子长得好看,白子去。”宁王一身恶寒,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
龙柒柒道“白子不行,白子有灵术,气场不一样,僵尸会知道的,他去反而会坏事。”
“那高天你去。”宁王指着高捕头。
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好,属下去。”
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起摇头,“才貌双全啊,王爷!”
高捕头才没有,貌没有,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也不伦不类。
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自尊心受损,掩面而去。
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但是也有樽盐的。
他的樽盐还很贵。
宁王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
龙柒柒拍着他的肩膀,“走,小美人,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
“滚!”宁王一脚踹过去,龙柒柒一跃上了桌子,宁王一脚踢到了桌子腿,疼得呲牙咧齿,遂气呼呼地走出去。
“哟,有脾气啊!”龙柒柒眉目开扬。
“散会!”白子一声令下,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
“跑得还挺快!”龙柒柒敲着桌子道。
她要回去换衣服。
但是估计宁王已经先回去了,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
于是,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
关于她座驾的问题,底下的人都提出过,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
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
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
策马扬鞭飞奔,确实是一大快事。
但是每一次龙柒柒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闪开闪开!”的时候,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
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
骑毛驴就不一样了。
徐徐前行,姿态悠闲,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用现代话来说,油耗低,这是马不能比的。
龙柒柒一路回去,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
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
一旦停下来,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
她束手无策。
有人认出了她,对着她指指点点,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耳听八方,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然后翻身做了国师。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做国师?
最多的,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