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刻骨仇恨(1 / 3)

宋时雪 雪山飞机 1826 字 4个月前

“青苗法”非王安石首创,其源于李唐,是在李唐官营高利贷之制的基础上改良而成。同时宋在王安石之前,已有个别州府施行过类似“青苗法”的法令。

“所谓青苗法,就是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两成或三成归还谷物或现钱,按照熙宁二年九月条例司颁布的规定,百姓借贷是自愿的,各州府不得强行摊派。还贷的时候,愿意还钱就还钱,愿意还粮就还粮,还粮按照市场上的平均价格计算。如果遇到自然灾害,允许在下一个收割季节再还,不得催要。”泉州州衙设厅之内,崔永梽缓缓的对李三坚说道。

李三坚闻言赞许道:“此举可使百姓在青黄不接之际不至于没有银钱或粮食而耽误了农时,亦可避免民间高利贷。”

“李知州所言甚是。”崔永梽点头道:“可王文公想法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却是大相径庭了,往往各州府官吏强行借贷,强行要求百姓借贷,强行摊牌,不但要求农夫借贷,甚至还要求城镇居住的百姓借贷,除此之外,一些不能识文断字的百姓要想借贷,于是求助于官府官吏,之后这些官吏就随意写上借贷数额、息钱数额,到了最后一些州府的息钱竟然达到了本钱的数十倍之多,百姓苦不堪言,因此百姓宁可借高利贷也不愿意在官府之中借贷了。”

李三坚闻言愕然道:“这是为何?难道朝廷不管吗?”

主要是朝廷太过于善待朝廷官员了,不过若换成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又当如何?李三坚心中暗暗思忖道,给他们来个满门抄斩,还是罢官流放。。。

皆不可取,李三坚心中暗道,这将事情确实是件令人头痛的事情,且是头痛欲裂。

此时的李三坚心中是有些心痛王安石了。。。

“李知州,朝廷是明令禁止强行摊派,朝廷在青苗法实施三个月后就再发诏令,要求巡查使认真检查,发现违令官吏立即通报,可仍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乃是州府官吏功利之心作祟,借贷的越多、收到的息钱越多、百姓感恩之心越多就表明治绩越佳,就越有可能升迁,而百姓感恩之心是他们说的算,是可以假冒邀功的。”崔永梽说道。

“真是岂有此理!”李三坚闻言不怒反笑道:“看来并非青苗法非良法,而是施行不利也。”

不过李三坚也觉得之所以产生如此多的不良后果,也与此法本身有许多漏洞,是脱不了干系的。

崔永梽喝了口茶接着说道:“青苗法立法本意是不错的,既为百姓解决了青黄不接时期的难处,又为朝廷增加收益。但本意不错不代表青苗法就没有问题,青苗法在立法

之初就有不少的问题,如朝廷规定穷困百姓要想借青苗钱需富户或大户担保或领衔,如此富户或大户不但在青黄不接之时赚不到息钱的,还要承担穷困百姓还不起青苗钱的风险,这岂能不使他们心怀怨恨并百般阻挠?其后就是官府强行将青苗钱强行摊派了。

除此之外,朝廷还定下了一等民户借贷数额需是五等民户的十数倍之多,大户或富户是不愿意借贷的,而穷困百姓也许还不上青苗钱,于是官府就强行将青苗钱摊派给了大户或富户。”

李三坚闻言说道:“嗯,如此强行索取,必会激起百姓不满。”

所谓青苗法顾名思义就是在青黄不接之时,向民户发放低息贷款,以防止兼并之家在此时进行盘剥,夏季青黄不接救济贷款这是没错的,可当时朝廷却定了夏秋两季两次贷款,秋季是粮食作物成熟之季,仍是强行发放贷款,青苗钱说是息钱只有两成,可两次就达到了四成,再加上官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