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方便带你这个大男人了。
这话水月没说出来,傅瑾年却听懂了,他又不是真的情商低到无可救药。
“行,我送你到你和同事聚会的地方吧。”
“这就不用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够不认识路?”
傅瑾年不容置疑:“你对这里不熟悉,我虽然也没多熟,起码比你多回来个把月,该认识的地方还都是认识的。”
就今天一天逛下来,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水月的路痴属性。明明前脚刚刚走过的路,她后面就不记得了。走到哪里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当然这些在傅瑾年看来,都是非常可爱的小缺点。
知道自己的路痴属性,水月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是一时对这里不熟悉,我在老宅的时候,从来没有迷过路。”
傅瑾年揉了揉水月的脑袋:“是,知道你最厉害了,如果给你时间,你肯定会对这里格外熟悉。”
水月晃了晃脑袋:“你别随便乱摸我头发,我早上梳好的辫子,都要被你揉乱了。”
傅瑾年轻笑:“那我给你重新扎一下?”
水月怀疑地看着他:“你可以吗?”
傅瑾年打量了一眼水月繁复的发辫:“那我回去买顶假发好好地研究一下,现在还不行。”
水月咬唇:“曼琳订的是她们公司附近的一家中餐厅,我们现在过去正好能够占位置,等她们过来了,就可以点菜了。”
傅瑾年看看手表:“现在才五点,她们起码要到六点才到,我陪你等一会儿吧,省得你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
在包厢里坐下,傅瑾年和水月闲谈着,原本水月以为自己和傅瑾年没什么好聊的,可没想到,两人意外地很有话题。
眼看着时间已经快要到六点,傅瑾年站起身:“我该走了,你朋友快要到了。”
人家陪自己待了这么久,结果到了饭点儿自己把别人赶出去,水月想想都觉得过意不去。
她的嘴巴快于她的理智:“要不你就别走了?晚上一起吃个饭?曼琳也不是别人。”
傅瑾年心里高兴地不行,从善如流地在水月的身边坐下:“那就打扰了,我也有点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