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文玩街上的道具店(2 / 3)

也不是因为它看起来豪奢。

论豪奢,隔壁一家直接在门口摆了个大号的水晶洞,这半下午的阳光洒过去,紫光夺目、富贵逼人,比起它那个只挂了两盏黯然无光的霓虹灯,只是偶尔才有气无力的闪烁那么一下的门面。这在排场上几乎一下子就要被压得死死的。

然而曹玮没有选择那个老字号的大门面,也没有选择那个一看就是高档商品的贩售点。可以说是看都不看其他一样的,他就径直来到了这个小店铺跟前,只因为它招牌上的名字实在是有些意思。

博德之门。

这个名字来自于著名桌游《龙与地下城》,是游戏中一个重要的贸易城市。而敢给自家店面起这么一个名字,这家店的老板一定是对这个游戏爱到了骨子里。

要知道,这可是九十年代初。虽然不可否认的是龙与地下城系列是永恒的经典,但在三十年后这游戏都只能算是个小众的,搁在三十年前,它又能流行到哪去呢?

所以在曹玮看来,这老板算是个妙人。而就冲着这个名头,曹玮都打算先光顾上一番。

推开玻璃窗花的大门,叮当的门铃回荡之下,进门首先看到的就是几个巨大的鱼类标本挂在正对大门的墙头。

金枪鱼、三文鱼、旗鱼、剑鱼,还有一个张大嘴巴,只剩脑袋的大鲨鱼。乍一看上去,还以为是个渔夫功勋墙。而实际上也差不了多少,因为曹玮的眼力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大鱼底下铭牌上标注的那些文字。

某年某月某日,然后挂上个海域名称。

曹玮不觉得大西洋上还有人卖鲨鱼脑壳给过往的船客,所以不出意外的话,这些应该都是被人钓起来的猎物。而如果不是这些钓客凑巧都叫做加里森的话,那么它们应该就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没错了。

加里森,听起来就是个洋人名字。而这店老板,也凑巧是个洋人。

棕金色的头发扎成个大马尾,满脸的胡子拉碴让他的五官都不太好分辨。不过五官不好分辨也无所谓,因为他这身材就已经是足够显眼的了。

比曹玮还要高出差不多一个头,估计两米出头的身高配上一副怎么说也要有个一百几十公斤的壮硕身材,让他站在人群中整一个小巨人一般的模样。估计就算是不认识他的人,只要给他点提示,都能一眼把这家伙从人群中认出来。

要说这家伙是那个叫做加里森的渔夫,曹玮还真是不怎么怀疑这个可能性。毕竟看人家这个胳膊,都要比一般人的大腿还粗了,钓几条大鱼出来还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

曹玮是店里唯一的客人,而他刚一进来,挂在大门上的铃铛就已经给了提示。正常来说,店主碰到这种情况多少都会招呼上几句。但这个家伙不同。

他此刻正拿着一把小刀和一个小镊子跟一块黏土较劲。手上细微的动作之下,却是如同厨师在豆腐上雕花一般的,愣生生的在黏土上雕琢出了惟妙惟肖的人脸来。

这是个精细活,精细到都已经有些不适宜他这个体型和块头了。以至于说,他想要搞这种精雕细琢的工作,还必须要在眼睛上架设一个好像显微镜一样的玩意,然后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的,哪怕听到有客人上门都不敢抬头。

曹玮也不打扰他,只是在边上旁观。他可不想做了个恶客,坏了人家店主的苦心制作。

而好在这店主也知道招呼客人的重要性,所以在匆忙两下给手上的活计收了个尾之后,他立马就摘下了眼镜,然后以一副流利的粤语就对着曹玮招呼了起来。

“真是不好意思啊,让客人久等了。”

“没关系,我也就是看个稀奇。您是这家店的老板?”

“没错,是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加里森.琼斯。定居香江差不多十来年了,老街坊都叫我大琼斯,客人也可以这么叫我。”

自称为大琼斯的大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