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执政3(2 / 2)

比如突如其来的黄巾之乱,就让手里没有兵马的洛阳朝廷无计可施,只能放权给地方解决,然后造成地方势力的膨胀坐大。

而常备军制度的确立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财政吃紧。

东汉的税赋收入是很蛋痛的。

大量的豪强存在,还有无数破产农民,让国家的基础,交税的自耕农日趋贵乏。

因此扩大自耕农群体,也就是扩大税基这种事情就变得最为重要。

而这种事情无外两种办法。

一种是鼓励开荒,安置自耕农。另外一种就是对豪强动手,从其手中弄来土地了。

第一种简单,相对来说容易做。但是效果并不会太好,维持不了太长时间。

那郑小明自然就选择了第二种,向着豪强开刀。

不过这一种太过危险,往往导致叛乱发生。

因此,郑小明一直拖着,等到过了五年之后,统治稳固,又准备了十多万精兵之后,才开始行动。

他原本是准备改革税制,将人头税转变为土地税。

原本大汉的税收是不管你家有多少地,只管你家有多少人。每个人都得交税,连七八岁的孩童都要交半税,这些称之为口算钱。

也是税赋的大头之一!

所谓大汉税收很少,三十赋一,也就是说只缴纳一亩地产出的三十分之一,这根本就是个神话。

因为这个田赋只是大汉税收的很小一部分,用来养官吏的。口算钱才是大头,而且这口算钱还是每个季度交一次。

郑小明的改革原本是将所有乱七八糟的税收,全部折算到田赋当中去。制定一个让百姓能够承受的比例。

不过后来实际了解,却发现情况有些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这个时代人口要比土地重要。

原本时空当中,一直到唐代中后期,人口多土地少的时候,才开始进行两税法改革。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使古代赋税制度出现了“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的转变。

然而这也代表着,朝廷对于家对土地私有的控制原则逐渐向不干预或少干预转变。

一旦官方不干涉,或者少干涉土地私有进程会发生什么事情,大家都明白。那就是土地兼并!

这也是唐代以后,农民起义发生的越来越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