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实则内心的想法不一样。
前一次眼神是聚焦的,真的在盯着前方的床位木栏,乃是刻意地在装面瘫。
可后一次,提到特米洛,亚当斯瞳孔没有聚焦,他明显在思考,仅仅只是眼‘朝着’一个方向,而非‘看着’一个地方。
这种思考,乃是茫然式的思考。
也就是在装面瘫的同时,还在茫然。
“可以,两次都面无表情,他并没有尝试误导我,直接对所有的名字都表达同一反应。”
“这是很聪明的做法,不过他明显对路易斯这个名字,更熟悉,肌肉用力了,而对特梅洛却根本没听说过。”
小七想着,说道“就是特米洛,我已经知道了,我有证据。”
“是吗?”亚当斯看向小七,腮帮子的肌肉在暗暗用力,也就是说他在憋住不笑。
小七说道“你承认吧,你老实交代的话,我可以饶你一命。”
亚当斯笑道“承认什么?”
“承认是特米洛让你来杀小姐的。”小七严肃道。
亚当斯的眼神有些挣扎,最终无所谓道“没什么好承认的,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老实交代?”
小七盯着他,心中已有决断。
“果然,他不认识特梅洛。”
小七刚才的问话,是包含多重套路。
首先他给出了两个答案,路易斯与特梅洛。
其中特梅洛,他刻意有点口音,把这个名字说成‘特米洛’。
虽然带点口音,但如果亚当斯知道特梅洛,那在听到‘特米洛’时一样会知道他在指谁。
反之,则会本能地误以为他问得是一个男人。
果然,在强迫亚当斯承认时,亚当斯的回话中,用的是‘他’,而非‘她’。
这在英语中区别是很大的。
除此之外,逼迫亚当斯承认,也是一个套路。
在说自己有证据时,亚当斯没有一丁点紧张。逼迫承认时,则有些挣扎。
挣扎的原因很简单,亚当斯想故意承认一个假的,而误导自己,这是很普通的操作。
可是亚当斯,却偏偏没这么做,而是说‘他不是我的雇主,你让我怎么交代’。
“那种故意承认一个假的,层次太浅,他不会用的,他也知道骗不过我。”
“这个死神亚当,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换做普通人,或许就故意承认一个,顺着话说了。
但是死神亚当,乃是顶尖杀手,精明得很。他若不认识‘特米洛’,怎么编瞎话?能误导一时,却终究会被拆穿。
届时反过来还容易让人以为是路易斯。
“当两个选项中,有一个是真的时,最好的对策不是误导别人相信那个假的,而是对两个选项都一视同仁。”
“这个死神亚当,从始至终都对两个名字,刻意表现出一样的反应,很稳嘛。”
小七层层剖析,自诩读懂了亚当斯的心思。
他的分析的确没有任何问题,他给出的两个选项,路易斯是出钱的雇主,亚当斯不可能不认识。而特梅洛则是小七怀疑的真实主人,亚当斯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
所以,小七是知道答案的。亚当斯要么只认识路易斯,要么两个都认识。
而亚当斯的表现,则完美符合他是个精密老辣的杀手的人设。
当小七以此人设去剖析时,便确定,死神亚当只认识路易斯,而不认识特梅洛。
“特梅洛,请进来吧,你的人我们可不敢伤害。”小七冲着门外喊道。
这回,小七没有故意有点口音,便是最后一层试探。
他故意装作小姐的妹妹特梅洛来了,就是想看看亚当斯的反应。
只见亚当斯对此毫无紧张,虽然看向大门,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