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悟,连忙答道:“除了中城、南城之外三处都有。”
又是这两家…李大人微微颌首,示意崔师爷继续说。
“案件有殴伤、抢夺、通奸三种,都是各巡城御史审理过的,相关人犯连带供词、判词都呈送到此,只待东主复核。”
李佑考虑片刻,京城之大,怎么可能只有这几个案子,大约是微不足道的小案情经巡城御史审理过后,由五城兵马司自行处理了。只有处刑稍大的,原先需要移送刑部的案子,这次便选了几个先送到自己这里。
衙门新开,一切正是立规矩的时候,别人未必没有借此试探的意思,这叫投石问路。想至此李大人问道:“没有人命、强盗等重案么?”
“没有。”崔师爷道。在国朝律法中,人命、强盗皆为重案,故李大人有此一问。
如此李佑便做出吩咐“今后凡有人命、强盗案件,审过之后都移送刑部。至于人命、强盗之下的,如今日这般案子,由本院复核完毕,但只向刑部呈报申详,人犯、词状都留于本院,最终由本院奏请天子后执刑。”
崔师爷对法司很熟悉,一听便明白了。东主的意思是,将这提督五城御史衙门变为京城人命、强盗之外案件的终审终决衙门。
原来制度是五城察院(御史外派所在称察院)移交刑部,刑部向天子奏请,现在变成五城移交总院(李大人节制五城察院,故而称总院),总院告知刑部备案,并直接向天子奏请。
其实李大人吩咐的以申详公文呈报刑部估计只是保留一个形式,与刑部留几分过得去的门面功夫,不至于被攻击妄改成法。
三法司里,负责复核的大理寺如今最弱势,几乎快成了橡皮图章。而都察院与刑部之间,各有分工,各有所长,但论起在朝廷中的势力,显然还是都察院更强势。
李佑的总院虽然比刑部品级低,但好歹他有检校右佥都御使的官衔,是都察院里比较高级的外差,使用关防,具有半个钦差属性口所以在官场规矩里,也勉强具备与刑部重新磨合一下司法权限划分的资格,不至于被人视为狂妄自大。
将公事交代完,李佑又想起了吕尚志之事。
将此人抓进衙门重打后拘押,一方面是要拿他立威扬名,开张祭旗,顺便找回脸面,不然任由如此一个小卒子在他李大人面前张牙舞爪,不报复回来简直就是笑柄。还要警示那些潜在的还敢打程小娘子主意的人,昨日有吕尚志,明日没准就会有张尚志王尚志之流。
另一方面,如果确如他所猜测,其中有吕家内部互相倾轧的因素,那么李大人像是闻到了血的鲨鱼。对于有志在本时空创建票号基业的李佑而言,吕家的账局颇有可以用之处,明目张胆的侵吞它几乎不可能,但可以借鸡生蛋,让它充当原始积累的垫脚砖。
只是到底如何利用这次机会,怎么去插手吕家内讧,李佑尚未筹划周详,还在思考之中,故而吕尚志也只能先关着了。
而且李佑还有一层考虑,那就是以静制动,扣着吕尚志不放,借此观察各方动向,寻找可趁之机。
此后一连数日,提督五城衙门每天都将收到的案子写个申详,送与刑部相关清吏司。至于词状、人犯,都留下自己消化了,并不移交给刑部,除非是够了重案标准的。
这在刑部十三司中引起了很大的非议,若照此下去,刑部对京城刑名几乎要是去控制权,李佑表面按规矩送来了申详,其实根本就是做表面文章虚应制度!他们各司有什么不同意见,发文回去,那李佑会听吗?
要知道,刑部属官在京师的话语权和油水就靠这些了,人命、强盗等重案数量才有多少?
面对部中的沸沸拖扬不满典情,刑部尚书荀大人也很为难。
他本人志在庙堂,不在意这些具体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