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德结束了一天的狩猎,吹着口哨走在回村的路上,收获很不错,一头刚产的母狼,落到了他的陷阱中,他很快找到了狼窝,弄到了几只小狼,狼肉虽然不好吃,但狼皮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还有只活的正挂在他的腰间,低低哀鸣着,至于它的兄弟姐妹们,都被扼死挂在背后,那可是没有瑕疵的幼狼皮,是制作小皮夹克的好东西,据说城里的贵妇人中间正在流行这种让人看起来英姿飒爽的夹克。它因为最强壮而被留下,有人会需要它,价钱比他身上的皮还要好的多。
想到这些,他不禁更加得意起来,可以在村里的酒馆里好好喝一顿,让酒馆老板的漂亮女儿刮目相看,这都是他生活中难得的娱乐。
一直在他脚边围着他转圈的猎犬突然发出警戒的低吼,布德赶紧收起所有得意,拿起腰间的猎刀,向着猎犬警戒方向的灌木丛看去,黄昏的阳光洒在高高的树冠上投下大片的阴影,灌木丛发出“沙沙”的骚动声,布德手心都是冷汗,暗骂自己的大意,竟然让野兽欺近到这个位置,背后的弓箭已经无法发挥它的价值,手中这一柄短刀根本无法对付大型的野兽。
灌木的骚动到达了极致,终于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小的身影。
“小孩子?”布德忍不住嘟囔了一声,又是庆幸,又是愤怒。
一个耳朵尖尖的八九岁大孩子站在布德面前,目光却看向布德的腰间。
“精灵?不,不是,是半精灵”布德惊讶的望着眼前的半大少年,赤着上身,穿着麻质的短裤和草编的鞋子,耳朵比人类微尖,碧绿的眸子和银灰色的头发,共同构建出精致的容貌,半精灵的身份就不言而喻了。
“请问,可以把它卖给我吗?”亚瑟指着布德的腰间,微笑着问道。
布德很是惊讶在这里可以遇到一个半精灵,也了解他为什么能靠自己这么近才被发现,精灵天生就是契合森林的生物。不过他还是为受到的惊吓而恼怒,看只是这么个孩子,不耐烦的说道:“滚到一边去,别浪费布德大爷的时间。”说着就想走开。
“如果我拿这个跟你交换呢!”亚瑟并不生气,只是打开手心,亮出他早已准备好的交易物。
布德顿时像中了魔法一样定在那里,夕阳快要完全落下,但亚瑟手中的金色闪光却比正午的太阳还要耀眼。
“金,金币!”布德不由自主的带上赞叹的口气,说实话,长这么大,他还从未拥有过一枚金币。
“当然可以”:这一句话在金币的魅力下脱口而出,布德刚说完就有些后悔,说不定可以卖到更高的价钱的,小孩子应该很好骗的,得到金币的喜悦顿时被未知损失的的痛苦的所取代。伸向腰间的手也有些犹豫。
“只是要到我家里才能给你。”布德脑筋一转道。暗暗为自己的机智反应而得意。他见亚瑟有些犹豫,赶紧鼓动道:“这里离我家很近的,天这么晚,你也饿了吧,我家里有很好的兔肉面包哦!”
亚瑟有些头痛,他的心理年纪加起来也有三四十岁了,当然能看出眼前这个贼眉鼠眼的猎人在打什么主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封闭的村庄里生活,跟动物打交道的时候比跟人还要多,村里的人对他也很好,几乎要忘了人的本性了,这枚金币是他在一个被狼群袭击的商人身上发现的,商人的三个护卫同十几只狼杀成一团,那种惨烈的场面让他至今也无法忘记,其他的东西和钱都交给了艾文或者送给村子里的人,只留下这一枚金币作为纪念,他也蛮喜欢着灿烂的颜色。
这些日子独自在丛林中历练,想要找一只幼兽作为伙伴,这也是德鲁伊必须的,偶然间遇到了布德,感觉他腰间的小狼非常合适,跟了一段就忍不住现身想要把它买下,而他身上唯一值钱的就只有这枚金币。
“对不起,您家里我就不去了,而且我身上只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