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扬州瘦马[2](2 / 2)

両。

虽然小说剧情或许有夸大吹嘘成份,但扬州瘦马的名贵受欢迎,可想而知。

这些能诗能文的美女是可是比王府这些只能当家妓侍客的贱奴受欢迎多了!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不解风情,只会蛮干的粗糙军汉。

文人、达官贵文和富商,始终还是喜欢附庸风雅,以表现自己有文化,高人一等。

贱奴只能收在房中享用,却是出不了大场面的。

从明朝开始,在扬州一带,出现了大量经过专门培训、预备嫁予富商作小妾的年轻女子,而这些女子以瘦为美,个个苗条消瘦,因此被称为“扬州瘦马”。到了明清时期,“养瘦马”成了一项暴利的投资,有一大批人专门从事此项职业。

这些女孩被买来后,就教她们琴棋书画,使各方面都具备一个做小妾的条件。

一等资质的女孩,将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以及精细的化妆技巧和形体训练。二等资质的女孩,也能识些字、弹点曲,但主要则是被培养成财会人才,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人,成为一个好助理。三等资质的女孩则不让识字,只是习些女红、裁剪,或是“油炸蒸酥,做炉食、摆果品、各有手艺”,被培养成合格的主妇。

大抵瘦马,便是培养苗条小美人卖为大富人家的宠妾、艳婢......运气好的,颜色未衰之前享尽富贵,运气不好的,被大户人家的正妻杖毙、投井......甚至沦落为流莺。扬州瘦马,就是一本旧社会女子的血泪史。

代王爷送这两名识字又能写能算的美少女给他,倒也不差。

别是像其他美妾般目不识丁,只有发泄和生育的用处。那么她俩反而吃亏,因为瘦马大多自小缠足,又偏瘦弱,不符合王小龙的审美观。

「那好。回去让主母给你们负责算帐。」

现在自家府上,有读过书识字的其实只有贞娘一个。

柳娘军户中人,自小爱习武练功,没读过多少书,字也不识得几多个,勉强能写自己姓名,能看懂一些书信用字。

回府后,把两女交给一张臭脸的柳娘去安排住所后,便暂时不理会了。

因为崔氏贞娘的老父,守城百户崔大正,那个老头,还有儿子大郎和三郎又来了。他们大清早到来。已经等候多时。

对方礼数做足,又奉上了几百両纹银,与大堆名贵衣料玉皂,说是给贞娘的礼物。没办法再阻拦人家父女兄妹见面,王小龙只得硬着头皮命人请崔氏贞娘出来。

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丢了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