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从体制内挖人(2 / 2)

古代的时候,除官员和少部分吏有俸禄外,大多数人是没有俸禄的。

特别是明清时期,开国皇帝朱重九由于出身苦难,特别是痛恨贪污,制定的规定是凡官员只要贪污五十两就要剥皮,五十两就相当于知县一个月的工资,剥了皮还要制成鼓或塞上草放在衙门门口,以儆效尤,警告后任。

但这种严酷的刑法能够制止贪污吗?并不能,因为任何法律都需要人来执行,只要执行的人能打动,律法就成了摆设了。

当然了,这也跟朱重九制定的工资太低有关。

一个县令月薪五十两,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是足够用了,朱重九规定这个薪水,并不是完全不近人情。

但是,也是只够勉强用,养家糊口没问题,三五口人能吃饱穿暖。

他在规定中,当官就该安安分分,兢兢业业,除了当官,什么也别干。

当官的读书时欠下的债怎么办?不管;

三番五次的赶考欠下的债怎么办?不管;

带着一家老小上任时的路费怎么办?不管;

逢灾年物价飞涨生活费不够了怎么办?不管。

反正就这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

到后期,一个县令需要雇师爷、书吏、长随、车夫或轿夫,这些都是县令拿自己工资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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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开支从哪来,当然是从民众的身上来的。

一个县,拿上面俸禄的,一般不超过了一百人,这类人,就叫在编,而实际上小县五六百,大县上千人,都是吃财政饭的,而这些人的收入,都来自平时的盘剥,就叫不在编。

上面的统计者为了自己能收到钱,就只能允许下面的人加重盘剥,最后这部钱称为火耗。

从下往上的钱,被中间截留的叫火耗,从上往下的钱,被截留的钱叫漂没,成了名正言顺的规矩。

当黑色的收入,变成了名正言顺,一个政权基本上就走向了尽头。

明末的腐败,其实是从上到下,所有环节都是如此,皇帝要享受,就要多收钱,就要拉上太监一起上。

官员们要享受,要买地置产,就要一方面不让皇帝征自己的税,一边跟皇帝联手,征民众的税。

没当上官的读书人和大地主,不想让皇帝和官员收自己的税,就要一边跟上面争权斗争,一边狼狈为奸,助纣为虐。

又逢连年的小冰河期,颗粒无收的情况下,下面的盘剥还要变本加厉,所有的一切,都压到了普通的民众身上,苦不堪言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的感受了。

所以清兵入关,反抗的并不是民众,而是那些旧政权中的利益集团,明朝的政权是灭亡于农民起义,就是因为农民不堪忍受。

其实现在乡里收的统筹和提留,就是火耗的一种形式。

封建社会限制工商业的发展,是落后的根源。

工业能创造的价值,远不是农业能比的。

“你有没有比较要好的朋友,可以拉着她们一起出来干,放心,只要跟着我,绝对有保障,不会比你们在公司更差。”胡思乱想的久了,田玉莹轻轻拍了杨辰一下,杨辰缓过神来对她说道。

“我觉得不好说,我都不敢跟任何人说,连李欣欣都不赞同。”田玉莹失落地说道。

“放心,有她们后悔的时候。”杨辰拍了拍她的肩膀,人的观念很难扭转,有的人是担心失败,还有的人是懒惰,这是限制成功的两大因素。

“咦,杨辰,你怎么在这里?”突然从外面走进一个女生,惊讶地喊道。

从包工头到一方高官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