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如此包装(1 / 2)

中国有句古话,叫人靠衣服,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

在娱乐圈,这叫明星包装术。一个土土的邻家男孩,被包装之后,突然就成了韩国风格的欧巴。一个小有姿色的可爱女孩,被包装之后,突然就变成了人人着迷的国色天香。

电影中也是如此,一个角色的包装,对角色的影响非常大。

《指环王》电影中阿拉贡的造型其实并不好。护戒小队几名成员中,阿拉贡的造型可以说是最不用心的一个,也是最普通的一个。

甘道夫,留着比关羽还要长的大胡子,手里拿着一根能像电灯泡一样发光的法杖,隔老远就能看出来是他。等后来他升级成为了白袍甘道夫之后,那一身白袍恍若神人,走到哪里都白的发光。

精灵王子,莱戈拉斯绿叶,一身翠绿欲滴的紧身装备,上衣是绿色的,裤子是绿色的,铠甲是绿色的,护腕是绿色的,箭袋是绿色的,箭羽是绿色的,就连长弓上都有绿色花纹除了没有绿色帽子之外,让人一看就很显眼。外加他金黄色的长发,俊美的相貌,虽然是配角,却有直逼主角的超强人气。

矮人勇士金霹,红棕色的大胡子,滴溜溜乱转的小眼镜,比自己还高的大斧头,粗声粗气的大吼大叫,想让人忽略都难。

刚铎丞相之子,波罗莫。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一头金发。背着大盾,手持利剑。除了没有说“凛冬将至”之外,一看就是个大英雄,大豪杰。腰里还悬挂了一个黑白相间的刚铎号角,这个小饰品又为他增色不少。

而反观原本应该是男主角的人皇阿拉贡,一身灰不拉几的袍子,一头黑色泡面一样的垂肩发,一把没有特色的格斗剑。为了表现阿拉贡游侠的身份,甚至还给他配了一张弓。但在精灵王子莱戈拉斯的对比下,他就真的“泯然众人矣”。

电影观众毕竟是一群视觉动物,你指着一个穿着普普通通,战斗普普通通的人,告诉他们说这是人类共主,人族之皇!

说服力在哪儿呢?

原著中,阿拉贡是由一直出演配角,在好莱坞艰难打拼的维果·莫特森扮演,在剧组内人微言轻,导演说什么是什么,化妆师造型师给他定什么装扮,就是什么装扮。

但是现在,阿拉贡的扮演者变成了陈卓这个好莱坞巨星,很多事都要听取陈卓的意见才行。

“我觉得这个人物造型需要修改!武器也要添加!衣服也不能一套黑衣穿到登基!”

陈卓直言不讳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导演、化妆师、造型师、道具师都拿着小本开始记录陈卓提出的要求。

首先,人物造型。不能再是原著中的黑色泡面垂肩发,显得像是个落魄的凡人。而是改成《魔兽争霸》中瓦王瓦里安从斗兽场归来之后那种冲天鸡冠发辫。

阿拉贡游历大陆六十年,冒过险,打过仗,当过将军,杀过海盗,但最后放弃一切权利和财富,继续游荡在中土大陆。一个冲天鸡冠发辫让他显得潇洒不羁,向往自由,又与众不同。

隐性的一点是,这种发辫显得更有东方特色。中国古代武侠电影电视剧中的侠客都喜欢扎发辫嘛。

其次,武器装备。阿拉贡背上的弓箭舍弃,换成两把剑。一把人类长剑,名为虎头鲨;一把精灵战刃,名为雷霆鸟。

腰间悬着一把常用武器断掉的纳希尔圣剑。

自从20岁时,阿拉贡从爱隆王那里得知自己王族后裔的身份,并继承了这把纳希尔圣剑,他便一直将其当做自己的随身佩剑和常用武器。

在这里就参考了《独臂刀》系列的一些设定。断剑拔剑更快,而且近身之后更险。在一般狭窄地带打斗,断剑更加有利。所以在游侠中也得了一个“断剑神行客”的绰号。

在宽阔地带对敌时,则会使用背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