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把萧瑟抢走了,再逼着她给我建造部落,定能把部落变的比你的更好。”
哈哈哈……
想像以后快乐的生活,昌浑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住,脚步的速度更快。
依着他对夜风的了解,夜风那个混蛋,可以连跑一天不停歇。
所以他现在也不能停歇,他得继续奔跑,跑的时间越长,和夜风拉开的距离就更多,他和萧瑟就更安全。
奔跑中的昌浑,扯下一片树叶塞进嘴里,嚼巴着。
在青龙部落里躲了两天,一滴水没进,一片肉都没吃,肚子早已空空如也,得补充点体力。
连续跑了将近两个小时,昌浑来到他藏身长毛猪和弓箭大黑刀的地方,把萧瑟放下来,用大黑刀割下长毛猪身上的肉,直接生吃。
原始森林中的温度比外面温度要低一点,猪肉并没有坏,还是可以吃的。
昌浑吃了一大块生肉,再割了几块长毛猪肉,在肉身上用黑大刀扎一个孔,再用藤条穿过孔,把这几块长毛猪肉吊在自己腰间。
刚做好,就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
昌浑背上弓箭,把晕迷的萧瑟扛在肩上,拿着大黑刀和长矛,飞速朝前奔去。
在他走后,一只长牙豹出现在昌浑刚才待的地方,它看着树上的长毛猪肉,迅速爬上树,吃起还剩一大半的长毛猪肉。
昌浑扛着萧瑟片刻不停留,继续朝着前方前进。
他上次被长生撵进原始森林中,掉进蟒蛇洞中,落在离蟒蛇五米远的地方,摔下去的声响,让蟒蛇动了动,却没有睁眼。
没摔伤的昌浑,吓的冷汗涔涔,紧紧的盯着蟒蛇,瞧着它动了动又继续睡,真的是憋着气不敢动。
待到蟒蛇不再动弹,他慢慢的爬出蛇洞,洞外的长生等人已经不见了。
天神给了他一次活命的机会,他看着青龙部落的方向,果断的选择往前走。
他现在回去也抗不了夜风和长生,不如先把这个原始森林巡视一翻,然后再想办法把夜风引进来杀掉。
只是,原始森林比他想像中还要大,还要凶险。
撇开冷不说,那些野兽真的是随时随地都想冲过来把他咬死去。
昌浑想到这里,呸了一声:“我在原始森林中受过的苦,定是要自你夜风身上讨回。”
“可惜啊,你夜风没骗到,倒是把萧瑟给抢到了,而这个正是我想要的。”
本来把夜风杀死去,也是为了抢萧瑟,现在这样子抢夺也更好,省得面对夜风时自己落了下乘。
对于正面扛上夜风,昌浑也不是很有把握,不然,他也不会在原始森林中来来回回折腾了两个月。
正在昌浑叨叨时,他肩上扛着的萧瑟,陡然睁眼。
穿越远古后成了野人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