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看看谁更优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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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们都比下去?我没这个本事。”林跃看着潘小刚的眼睛说道“但是要赢得大家的认可,我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这话说得很客气。

不过对于已经踏入社会的人来讲,绝对能够听出这句话里的谦虚与自信……应该说是建立在强大自信基础上的谦虚,有礼有节不卑不亢,既尊重了别人,又表现了自己。

现在操场上的人都是未经世事鞭挞的大孩子,只是单纯觉得他说的话听起来特别舒服,相比潘小刚的咄咄逼人,有礼貌极了。

其实林跃完全可以通过语言和表演能力让围观的学生厌恶潘小刚,就像陈孝正面对郑微把饭盒里的饭菜浪费掉时那样,可是他不准备这么做,面对阮莞这种在感情上一条夜路走到黑的女孩儿,要改变她的想法很难,他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加深她的印象,让她知道自己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他不是严肃克制的陈孝正,他不是胆小懦弱的赵世永,他也不是雅痞不羁的许开阳,他是激流勇进的新张开。

“张开,你干什么去?许开阳不是说让你等他吗?”郑微一把拉住他的手臂,用眼神示意他不要乱来。

“我去书法社的兄弟那边借支笔。”

林跃拍了拍她的手腕,走到书法社的招新点前面。

“阿阳,你的笔呢?”

阿阳指指笔架上放的一支毛笔,面带忧色说道“张开,咱没必要跟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置气。”

学校不是社会,但是学校也有鄙视链。

打篮球的看不起踢足球的,就像高帅看不上屌丝;踢足球的看不起打乒乓球的,就像屌丝看不上土鳖;

书法社的社员基本上带着几分宅属性,用他们的话讲,琴棋书画诗酒花茶那叫风雅之事,名士之好,对操场上挥汗如雨,靠身高和运动吸引女孩儿不断投怀送抱的校篮球队队员自然没什么好感。

林跃冲他笑笑,拿过一张宣纸放在桌面,横握毛笔在砚台里蘸了蘸,稍作停顿,笔尖往下轻压,腕部微微用力,一个个娟秀灵动的毛笔字飘然纸上。

阿阳张了张嘴,把冲到嘴边的话又一个字一个字按回肚子里。

这是张开的字?你敢信?

那个上素描课差点没气死教授,写英语作文潦草到讲师在台上发飙的家伙?可是当他拿起毛笔,墨染的字符像是有了生命,一笔一划妩媚多姿,看得人赏心悦目,欲罢不能。

几个书法社的人看到阿阳的表情走过去,下一刻脸色全变了。

书法这东西吧,比围棋大众不了多少,这个年龄段爱好书法的学生一般都是受家庭熏陶,挺高的,然而看看张同学的字,脸有点烫,心有点慌。

郑微、阮莞、朱小北挤到最里面时林跃恰好写完收笔。

平生戎马乐何曾,铜雀虽成几度登。

不为夜台听不见,悲歌一曲向西陵。

有的人知道这首诗的出处,有的人不知道这首诗的出处,但不管知道的还是不知道的,脑海里的印象是一样的。

美~

好看~

“我就学了一点皮毛,还停留在临摹别人作品的阶段,希望书法社的同学不要见笑。”

靠!

阿阳真想给他一巴掌,临摹能临摹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这水平书法社全员加起来也就给他提鞋吧,这玩意儿拿到他酷爱书法且小有名气的爷爷那里,想必都会赞誉有加。

“张开,有没有兴趣过来书法社,不收你会费。”说话的是书法社的社长,据说他爷爷曾是隔壁省的大官,没退休前就写得一手好字,是国内书法家协会的会员。

不用多说什么,一句话就表明了书法社的态度。

认可?

何止是认可,对于懂点门道的人讲,那叫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