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1日,清晨六点,西塘古镇尚未苏醒。
昨夜一场冬雨,青石板路上还残留着湿漉漉的水痕。沈家祖宅的老槐树枝桠上挂着细小的冰凌,在晨光中闪着晶莹的光。张煜推开房门时,白气在冷空气中凝成白雾。
院子里有人比他更早。
白兵穿着纯白色羽绒服,站在残雪未消的梅树下。她没戴帽子,长发被晨风吹得微微飘动,侧脸的线条在熹微晨光中精致得像工笔画。她手里拿着一本书,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书页已经有些泛黄。
“这么早。”张煜走过去,深灰色羊绒大衣的领口竖起,挡住寒风。
白兵抬起头,清冷的眸子看向他:“张导早。睡不着,起来看会儿书。”
她的声音比西塘的晨雾还要凉,但张煜听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昨晚他路过她房间时,看见灯亮到很晚。
“在看斯坦尼?”张煜瞥了眼她手里的书,“这本书对新人来说有点深。”
“但您昨天说,那个歌女的角色需要‘深入骨髓的悲剧感’。”白兵合上书,指尖冻得有些发红,“我想知道,怎么才能演到骨髓里。”
张煜看着她。晨光中,这个二十岁的女子有着超越年龄的执着。她的美是清冷的,疏离的,像枝头带雪的寒梅,但此刻眼神里燃烧着某种炽热的东西——那是演员对角色最纯粹的渴望。
“过来。”他转身走向书房。
白兵怔了怔,跟上他的脚步。书房里还残留着昨夜炭火盆的余温,张煜点亮煤油灯,昏黄的光晕在古旧的书架间流淌。
“坐。”他在红木书桌后坐下,示意白兵坐在对面。
白兵脱下羽绒服,里面是浅灰色高领毛衣。毛衣很贴身,勾勒出年轻女子纤细却优美的身形曲线。她在张煜对面坐下,背挺得很直,像受过严格训练。
“你想演那个歌女,为什么?”张煜问。
白兵沉默了片刻:“因为...她和我是两种人。我从小循规蹈矩,学戏,考学,按部就班。但她...她活在边缘,热烈,挣扎,破碎。我想知道那样的人生是什么感觉。”
她说得很认真,也很坦诚。张煜发现,这个看似清冷的女子,内心其实有团火。
“好,那我们来做个练习。”张煜站起身,走到她面前,“现在,你是林晚晴,上海百乐门的头牌歌女。我是...一个你暗恋多年却得不到的富家少爷。”
白兵抬头看他,眼神有些茫然。
“看着我。”张煜的声音低沉下来,“想象一下,你爱了我三年,为我拒绝了多少达官显贵。但我今天来告诉你,我要结婚了,新娘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
他俯身,双手撑在椅子扶手上,将白兵困在椅子和他的身体之间。这个姿势很暧昧,距离近得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煤油灯的光在他脸上跳跃,左眼下的星痣在昏暗中显得格外清晰。
白兵的身体僵住了。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混合着旧书的墨香,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极具侵略性的男性气息。她的心跳开始加速。
“现在,”张煜的声音更低了,几乎贴着她的耳朵,“你要用一句话挽留我。但记住,你是骄傲的林晚晴,你不能哭,不能求,你要用最风情也最绝望的方式,说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
他的呼吸喷在她的耳廓,温热而挑逗。白兵的脸颊开始发烫,她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微微发抖。这不是表演课上的常规练习,这太...太真实了。
“我...”她张了张嘴,却发现声音有些干涩。
“看着我的眼睛。”张煜抬起她的下巴,迫使她与他对视。
四目相对。白兵看见他深邃的瞳孔里倒映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