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也流行过“大脚怪”的传说。也许在这里,还真的会有扎克的同类出现呢。
如果误入毛人地盘,说不定会有相当的危险。王希咖曾经亲眼看到过毛人的战斗力:这种力大无穷的巨人,哪怕是用热武器也无法轻易战胜。随便一颗石头被他们丢出来,都跟炮弹一样威力十足,要是他们用弓箭这种远程武器,那更是无人能及。
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战胜拥有远程武器的毛人。郎那多,血牙不行。灰海狸也不行,萨列满和自己这种没有变身能力的更不行。就连会飞的天狗,估计也打不过。
“你先打个招呼吧,你们大家都是毛人,应该有共同语言。就说我们不是要来抢地盘,只是单纯的想要爬山而已。”王希咖建议扎克先交流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喂!山上有人吗?我是山人!”扎克扯着嗓子喊道。
没有回应,出了扎克的回音,群山没有回应。
“你别用普通话啊,说你们的方言!”王希咖听扎克竟然用汉语打招呼,有点无语——美洲山民怎么可能讲汉语呢?
“不好意思,天天跟你们在一起,说习惯了。”扎克不好意思的说道。的确,在平时的生活中他天天跟王希咖在一起,也没机会说自己的语言。猛然一开口,说出来的竟然是普通话。
“啊,类类类类类!”扎克开始用山人自己的语言打招呼,听起来就跟人猿泰山的嚎叫似的。
“啊类类类类!”
“啊类类!”
这一嗓子果然起到了效果,山上传来了回应!
“啊希克,莫西尬赛把弄?”(山人语:你们好,吃饭了吗”)
“莫把,赛把弄”(山人语:你好,没吃)
“多贝勒当赛!”(山人语:没吃回家吃去!)
……
两边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交流起来,王希咖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从谈话的语气听得出来气氛比较轻松。
没过多久,突然从山上跑下来一个雪白巨大的毛人。那毛人和扎克对望一眼,突然紧紧抱在一起,痛苦流涕。扎克显然也动了感情,泪花在眼眶里一闪一闪的打转。
原来两人认识!
山上下来的那个毛人叫做宁宁,以前和扎克一起住在亚洲雪山。自从毛人和匠人一战之后,宁宁和他的妻子静静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背井离乡一路北上,走到西伯利亚。乘着冬天白令海峡结冰跑到美洲,换了好多个地方,这才找到了德纳里山。住了下来。
本想在这里安静的度过余生,怎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可见命运真是奇妙。似乎冥冥中有一只命运之手,指引着扎克和宁宁相逢。
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更何况是在这么远的地方遇到老乡?宁宁赶紧招呼大家到他家做客。
宁宁家住在海拔4000米的山腰上,这里整理出了以快平底,打着一件木屋,蒙着兽皮,看上去和上河口的老房子一模一样。
静静和宁宁的孩子也跑出来迎接,王希咖看着面熟——原来当日在球球营地就曾见过宁宁和静静,只是不曾记得。
旧友重逢,不胜唏嘘。大家谈起往事,都是感慨万千。叙旧完毕,宁宁便杀了羊驼招待大家——原来宁宁从南方搞了许多羊驼到雪山上养。
这里没有牦牛,只有满身长毛的羊驼适合在雪山生活。今早王希咖在半山腰拦到的那只羊驼,就是从宁宁这里跑出去的。
本来宁宁打算杀掉这只逃跑的羊驼,但王希咖想了想,这个羊驼也不容易。莫名其妙被宁宁从南美掠到此地,好不容易逃脱,再把它杀了那这个羊驼的命也太苦了。若不是这只羊驼,大家也不能在此相见,算是一只有功之驼,不如把它放了算了。想必这只羊驼求生欲那么强,家中一定有老母妻儿等候。
这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