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既然这个神奇的羊驼那么不容易,不如给它一个机会,把它放生算了。
那羊驼通人性似的,站在王希咖面前聚了一躬,狠狠吐了一口口水,飞快的跑下山去。
经此一别,这个羊驼一路跨越雪山,越过沼泽,躲避了无数猎人的枪和猛兽的牙,终于回到自己南美的居住地和家人重逢。并凭借过人的胆识当上了它们那族的羊驼之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在此姑且按下不表。单说王希咖们在雪山遇到宁宁,大家杀羊喝酒好不快活。
少不了又是聊天吹牛。寂寞多年的宁宁和静静和逐渐开朗起来。他说完自己的故事,扎克又和宁宁讲述了那次大战后自己的遭遇,从远征狼人一直讲到大战吸血鬼,从扶桑遇到天狗河童九尾狐狸,再讲到远赴美洲,化接三大部族世代血仇。听得宁宁迷瞪口呆。
“你这样过,才叫生活啊。”末了宁宁总结道。
“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啊,在山里住一辈子,没前途的。”扎克劝宁宁走出大山,一起过好日子。
“我年纪大了不想动了,况且我还有好多羊驼要养。不过我儿子可以跟你们去闯闯,见见世面。”说着从身后叫出一年轻毛人,指着众人说道:“叫叔叔!”
那年轻毛人就是宁宁的儿子,名叫蒙克。蒙克今年十三岁,从小在美洲长大。虽然年纪不大,身材却很高,看上去已经三米出头,比当年的毛人首领球球和穷穷还要高大许多。
只见这个三米多高的汉子扭扭捏捏走到众人面前,仿佛一只鹌鹑。突然抬头猛吼一声:“叔叔!”
这浑厚的嗓音吼得众人都是虎躯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