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让游牧女子也跟着缠足,然后「虏惑于美人,必失其凶悍之性」,大明就会得以安全无虞了。
清兵趁明朝内战时入关,占领北京并逐步取得统治权后,清廷相继推行了剃发、禁止缠足、改变服饰的政策,历史上有名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就是这样来的。这三项政策目的一致:「男子剃发、女子放足、衣冠改从清制」,即从最明显的外观开始改变汉人的生活,一步步消去「夷夏之防」的心态。
所以明朝女子其实真有躔足陋习,汉人女子缠足的习俗早已深植人心,没有一双小脚不但嫁不了好人家还会被认为是家教不严谨。
结果是宁可被重罚砍脚也不肯放足。
男子需剃发易服以保命,汉人女子仍保有缠足习俗,民间也出现「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的黑色幽默。
清咸丰年间的纪录「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
可知在清代是屡禁不绝。绝对不是满人弄的陋习。
满人杀汉人虽然残暴,但妇女纒足这陋习,真不该硬套在人家头上。
但是若说完全不能怪满清,也不完全对。
满人有办法一手举起屠刀一手怀柔,逼得汉人一一剃头留金钱鼠尾辫,为何后来纵容汉人改变发式一半,变成男不男女不女的阴阳头大长辫,又不禁汉人妇女纒足,只禁满人妇女纒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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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便是有意为之,要令汉人的男儿丧失男子气概,男弱女更弱,代代弱化,方便人数更少的满人可以轻易统治比他们人数多上万倍的汉人!
证据便是,有清一朝,始终严禁八旗女子缠足。
崇德三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直至满清末年,以保守腐陋被后世骂臭的慈禧太后,考古人员从慈禧的棺中遗物也考究出了证据,证明了慈禧自己是不缠足的,她反对缠足也很坚决。
1902年,慈禧下达了劝禁缠足的谕旨,1905年她再次颁布谕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
但汉族的文化太强大,以至于满族妇女入关后也逐渐向汉族的缠足文化靠拢,加之当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八旗女子发明了一种不同于汉族“三寸金莲”的缠足方式,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据说光绪中叶最盛行时,八旗女子几乎无人不缠。
就算缠足至畸形这种陋习,可能真是大明传下来的。但满清无力或无意完全禁止裹足,所以任其发展,让这群被洗脑的人民一代代传下来,才用了缠足的陋习几百年!
如今,王小龙身在异时空大明末年,活生生的纒足实证显现眼前。
证据确凿!谁敢再说大明女子无躔足,王小龙一把掌抽他!
这个汉人陋习,自汉人始,亦由汉人终。
满清蛮夷帮倒忙,愈禁愈纒。
到了解放时期,人们开始把缠足视为陋习,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羸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国人妇女才开始放足。
清末民初时期,社会普遍认为缠足是陋习。清廷和民国政府亦主张废除此习俗,但缠足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消失。二十一世纪初期,在华人社会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纪的缠足老妇。
除了缠足之外,国人妇女的血泪解放史,与近代多次革命爆发有关。
很多女性参与了这些革命活动。